明知无证驾驶违法,却依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,这不,近几天,永平又有3人无证驾驶被拘留。现对几起案件进行曝光!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,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杜绝侥幸心理,安全文明出行。
案例一
8月24日16时26分许,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永厂线18公里900米处,对云LNA***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进行检查时,施某某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或电子驾驶证。经核查,施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永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3日,并给予罚款处罚。
案例二
8月27日11时23分许,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沪瑞线3256公里600米处,对云MKF***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,杨某某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或电子驾驶证。经核查,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永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3日,并给予罚款处罚。
案例三
8月27日11时32分许,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沪瑞线3256公里600米处,对云LBW***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,喻某某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或电子驾驶证。经核查,喻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永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3日,并给予罚款处罚。
永平交警温馨提示:
无证驾驶者驾驶技术没有经过系统学习,在驾驶过程中不遵守交通法规,随意穿插、追逐等,严重扰乱了交通安全秩序,不仅危及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,还可能引发公共安全事故。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,请大家严守交规,通过正规渠道取得驾照再驾车上路。
来源:永平警方
信息来源:杨宏郭 倪春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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